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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来艳福还送钱? 男子听信假女网友甜言蜜语沦诈欺共犯 判刑5月

发布时间:2025-12-07 17:00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基隆地院审理后,认定林男无法提供李女的相关资料佐证,认定他触犯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5月,并科罚15万元。(记者吴升儒摄)

基隆地院审理后,认定林男无法提供李女的相关资料佐证,认定他触犯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5月,并科罚15万元。(记者吴升儒摄)

基隆一名林姓男子去年8月15日透过脸书结识一名自称「李婉」的女子,并开始交往。过没多久,李女称要到台湾与林男同居,要将50万港币汇至林男户头,但他需先寄出提款卡及密码。林男竟配合寄出,沦诈欺共犯。基隆地院审理后,认定林男无法提供李女的相关资料佐证,认定他触犯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5月,并科罚15万元。

检警调查,林男的帐户被诈骗集团利用做为人头帐户,设置汇款断点,造成多位民众受害,依法将他移送法办。检察官侦讯后,依涉犯洗钱罪,将他起诉。

林男被逮后喊冤表示,在社群软体「脸书」群组上认识一名网友后,对方提供一组「LINE」的ID与自己建立联系管道,对方自称「李婉」目前住在中国香港,聊天过程中互有好感,李女宣称要跟自己同居并考虑结婚,并要汇港币50万元到台湾当作生活费。

林男向法官称,对方说要避税,但因其在台湾的父亲帐户被警示,要直接将钱汇到自己帐户,但却被外汇管理局的人查获,要自己与其连系;才会依照暱称「外汇管理局人员张胜豪」的人员指示,将密码及提款卡寄出。

法官调阅资料后认为,林男与李女相识不到10天,对方却愿意提供50万元港币给林男,显有异状,且林男年近50岁,其社会历练应知不能任意将密码及提款卡寄出;此外,若林男所称属实,等同有企图逃税之虞,加上明知李女尚有父亲,却未请她汇给对方,说法可疑,加上其无法提供李女或其父亲的相关资料,因此认定林男本有帮助洗钱犯意。

法官认定,林男提供提款卡及密码供他人从事财产犯罪,严重危害社会治安,造成被害人求偿上之困难,且始终否认犯行,犯后态度不佳,也未赔偿被害人损失,故依触犯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罚金,并科罚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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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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