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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档偕少年媒介少女「下海」做半套 法官判刑2年半加罚10万元

发布时间:2025-11-30 16:47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台北地院近日审结,认定张姓夫妻二人触犯违反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判处有期徒刑2年6月,并罚10万元。(记者吴升儒摄)

台北地院近日审结,认定张姓夫妻二人触犯违反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判处有期徒刑2年6月,并罚10万元。(记者吴升儒摄)

台北市一名张姓娱乐公司负责人于2021年起与配偶一起媒介、招募女子到酒店、纾压店,从事陪酒或半套、全套性服务牟利。前年3月间,夫妻二人透过林姓少年找来另一名少女从事半套服务营利,被调查官查获,移送法办。台北地院近日审结,认定张姓夫妻二人触犯违反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判处有期徒刑2年6月,并罚10万元。

检调调查,张姓夫妻二人找来林姓少年当作「经纪人」,物色适合的对象帮公司赚钱。前年3月间,林找来一名未成年少女,经公司面试过后,前往护肤店从事按摩附带半套服务。寻芳客每次消费为3100元,而实际服务的少女仅能分得1千元报酬,剩余部分则由护肤馆、介绍干部及张姓夫妻等人分润。

检调前年10月见时机成熟,搜索该娱乐公司,并将张姓夫妻及林姓少年等人带回侦办,并查扣相关合约书、名册等。

检察官侦讯后,认定事证明确,依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规定中的成年人与少年共同犯意图营利而媒介使少年为有对价之猥亵行为罪,将夫妻二人起诉;林姓少年部分,则移请少年法庭审理。

法院审理时,张姓夫妻二人见检调事证明确,均承认与林姓少年共同招募未成年少女进行半套性服务牟利。

法官认为,张姓夫妻二人案发时均已成年,却与林姓少年同谋找来未成年少女工作,应加重其刑;但考量夫妻二人已与被害少女双亲完成调解,且其犯行以法定最低刑度犹嫌过重,依法审酌减轻其刑,故判处夫妻二人有期徒刑2年6月,并科罚10万元,罚金部分得易服劳役10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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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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