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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外观。(资料照)
台北市士林警分局时任侦查佐钟玉杉、赖宥霖,被检方指控于2020年涉嫌与友人陈弘凯、何姓业余女模特儿等人合作,「演戏」恫吓林姓被害人指称,其要卖的翡翠原石是「贵妇」遭窃的赃物,骗林签下承诺赔偿400万元的协议书,林事发察觉异状而报警,未上当付款;一审新北地院依贪污治罪条例之共犯藉势借端勒索财物未遂罪,将钟员判处5年6月徒刑、赖员5年4月,皆褫夺公权3年;二审高等法院今逆转改判2警无罪。全案仍可上诉。 但非公务员的1男2女二审仍维持有罪,主谋陈弘凯一审判刑3年6月,二审改判2年、褫夺公权2年;扮演「假贵妇」的何姓女大生兼职女模,一审判刑1年6月,考量她已全盘认罪,减刑改判1年4月、并予缓刑4年;居间扮白脸的陈弘凯之母黄若淳,一审判刑3年,也因认罪而获减刑改判1年3月、缓刑4年,2女皆褫夺公权1年。另名男共犯林韦廷,于一审期间过世,新北院已判公诉不受理。 请继续往下阅读...
判决理由尚未公布。新北地检署起诉指控,被害人林男曾在陈弘凯的新北中和工作室内,以200万元向林韦廷购买一颗翡翠原石,陈、林得知对方资力颇丰,找来钟、赖2警策划设局勒索,由何女假扮翡翠原石失主,2警称要以持有赃物罪将林法办,恫吓勒索赔偿金。 事发于2020年6月29日,陈男以要介绍贵妇给林姓被害人买翡翠原石为借口,约林带著翡翠到工作室,贵妇何女现身后,直指林的翡翠是她先前所失窃,要求林赔偿,赖、钟2员表明警察身分说:「你已涉犯赃物罪,是3年以上的罪,要想办法处理」、「若不和解,将带回派出所法办」。陈母黄若淳则在旁扮白脸协调私了。 被害人误信「贵妇」确实是失主,担心遭法办而心生畏惧,同意赔偿,当场签立协议书,承诺同年7月20日支付400万元,陈母也假装提供一只手镯给贵妇保管,担保林的债务。林事后发觉异样,报警处理,未付400万元。 涉案5人一审时皆否认犯罪。新北地院判5人皆共犯勒索财物未遂罪,假贵妇何女承认犯罪事实,只争执共犯贪污罪名,获得减刑,5人各被判处1年半到5年半徒刑。 经上诉,高院今日逆转改判赖、钟2警无罪,陈弘凯母子、何女等3人维持有罪,依「非公务员与公务员共犯藉势借端勒索财物未遂罪」论处,但皆减刑改判,并给予2女缓刑机会。全案仍可上诉。 ☆自由时报电子报提醒您,防诈骗专线︰165,报案专线︰110☆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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