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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妮(右)来台工作期间因病身亡。(记者王冠仁翻摄)
据劳动部统计,2025年在台移工人数高达81万多人,其中印尼籍最多,有超过30万人,当中许多人信奉回教;印尼移工也是看护「大宗」,超过7成在台担任看护。移工来台工作有相关保险,但都是针对移工本身,随著台湾迈入高龄化社会,看护工需求增加,许多聘请外籍看护的家庭,经济状况已吃紧,若再遇上类似安妮的状况,经济负担将雪上加霜,恐怕将成为另一个社会隐忧。 依现行劳动部规定,移工来台前3个月,必须在母国接受健康检查,符合相关要求后才能来台;来台工作后,在3日内、第6个月、第18个月及第30个月,也必须完成健康检查。至于雇主,则必须替移工投保健保、劳保以及职灾保险,若移工因工作受伤、失能或死亡,则可请领相关给付,其中死亡给付是由家人请领。 请继续往下阅读...
若移工在台期间死亡,雇主必须通知地方劳动主管机关,再由主管机关通知移工母国驻华机构,协助联系家属;雇主与仲介公司也必须帮忙处理丧葬事宜,否则政府可依违反就业服务法开罚。 至于雇主若明知死亡移工信奉回教、不得火化,却仍将其火化,在法律上是否有刑责?对此,稳胜国际事务所主持律师包盛颢表示,若雇主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像联系不上移工母国家人,不知其信仰与遗愿,依一般台湾习俗将遗体火化,并没有触犯相关罪责,家属也很难主张要求偿。 如明知移工信奉回教,仍将其遗体火化,移工家属若来台提告求偿,由于遗体的价值无法「量化」,通常法律实务上,雇主可能就要提出一份精神慰抚金来赔偿给家属。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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