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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义地方法院。(资料照)
嘉义县33岁杨姓男子去年5月间,酒后驾车自嘉义市民生南路由南往北直行,撞到刚下车的陈姓妇人,导致陈妇多处骨折、撕裂伤,送医急救隔天不治,杨男酒测值达每公升0.15毫克,嘉义地检署依酒后肇事致人死亡逃逸罪嫌起诉杨男。此案正由嘉义地方法院国民法官法庭审理,今开庭时,播放行车纪录器与路口监视录影画面,意外曝光杨男驾车撞到人后加速逃离,竟是载女网友到路边车震,完事后还自称「醉茫了」,要女网友自己搭计程车回家。检方认为其恶性重大,将请求判处重刑。 起诉书指出,杨男曾因公共危险之不能安全驾驶案件,经桃园地方法院判刑3月,并科罚金3万元,2018年判刑确定;去年5月7日深夜11点许,杨男再度饮酒后驾车上路,当晚11点51分许,沿著嘉义市民生南路由南往北开,在民生南路15号前撞到行人陈妇,竟未停留现场查看、报警报案救护,就驾车返回嘉义县住处,警方于事发2小时后,在其住处逮到人。 请继续往下阅读...
国民法官法庭今审理时,当庭播放肇事的行车纪录器画面,不仅拍到杨男驾车撞到人,曾骂了一声随即加速逃离画面,包括载相约的女网友,折返时经过事故现场,以及与女网友在路边车震等影像、声音「全都录」。 该名女网友今还到庭作证说,当时见车头凹陷,询问杨男才知事前发生车祸,杨男也告知有喝酒。 检方认为,杨男到案后原先否认撞到人、是撞到「东西」,后来才坦承酒驾肇事还撞人,并与死者家属和解;杨男在检警询问时否认犯行,酒后驾车高速行驶还撞死人,将求处重刑。 ☆饮酒过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驾☆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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