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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称「台湾第一特务」的国防部军事情报局退役上校张超然。(资料照)
曾自称「台湾第一特务」的国防部军事情报局退役上校张超然,替中国在台发展组织,吸收军情局退役少将岳志忠、退役上校周天慈、王大旺,搜集情报员个资、军事机密情报给中方,一审台北地院依国安法发展组织等罪,判张超然1年6月、周天慈1年2月,依发展组织未遂罪判岳志忠10月徒刑,王大旺获判无罪;二审高等法院维持原判;案经上诉,最高法院今驳回上诉,全案定谳。 国家安全法之为中国发展组织罪的刑责,原本为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轻罪,2018年7月已修法提高为7年以上有期徒刑,可并科1亿元以下罚金,这波修法也加重了为中国以外的境外敌对势力发展组织罪的刑责,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可并科最高3000万元罚金。张超然案犯于修法前,因此依旧法获得轻判。 请继续往下阅读...
检调调查,1999年军情局退役陆姓上校在深圳被软禁,张超然奉命前去营救,结识中国广东省国安厅官员「韦先生」等人,却反而被吸收为共谍;张后来吸收周天慈,居间协调军情局退役军官赴中并安排机票、食宿。 2012年,退役少将岳志忠欲赴中国探亲但担心被捕,张超然游说称,只要赴中与「韦先生」见面,就能保证平安;同年8月,张、周安排岳到澳门会晤韦先生,让中方得以搜集岳、周在军情局的职务经历及业务,周还就中方提供的我国情报员照片进行身分指认,事后岳获赠6000元港币,在免税店购买价值约3万元名牌包回台。 2016年6月,周天慈陪岳志忠赴广东,周收受3000美元先返台,岳由中国官员陪伴赴郑州探亲,并接受食宿招待。 张超然另安排王大旺于同年8月赴中国探亲,王大旺一到广州机场就被中国国安人员拦截带走,张超然连忙向广东国安厅求助,王为求脱身而加入组织,疑泄漏军情局24名同学的任职经历、背景,获赠茶叶、人民币与手机。 台北地检署获报侦办,依国家安全法之发展组织、国家情报工作法之泄漏国家情报资讯等罪,起诉张超然等4人。 台北地院采不公开方式审理,张超然在庭外受访时否认是共谍,自称是被周天慈、王大旺的侦讯笔录所害,「周天慈是胆小鬼,开庭时已向我道歉,王大旺也已向我道歉;第一特务之称只是吹牛而已」。 北院去年9月依国安法发展组织、国家情报工作法等罪,判张超然1年6月、周天慈1年2月,依发展组织未遂罪判岳志忠10月徒刑,王获判无罪。上诉二审后,高院今年2月维持原判,最高法院今天亦驳回上诉定谳。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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