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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台盐绿能渔电共生爽约 台南养殖户求偿566万因「1字」驳回

发布时间:2025-12-04 02:29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虱目鱼养殖户控,台盐绿能职员允诺可晚缴15万履约金却爽约、求偿566万,台南地方法院认契约未成立驳回。(翻摄官网)

虱目鱼养殖户控,台盐绿能职员允诺可晚缴15万履约金却爽约、求偿566万,台南地方法院认契约未成立驳回。(翻摄官网)

陈姓虱目鱼养殖户指控台盐绿能与他签约渔电共生鱼塭却爽约,求偿566万多元。陈男问职员是否可等土地整理好再补交履约保证金15万,虽然公司职员连称「是」,但台南地方法院认为,「是」代表同意或平息陈男不满?以契约未成立驳回求偿。

南院指出,台盐绿能受某绿能公司委托,管理渔电共生案场养殖场,契约规定签约日须交付15万元履约保证金,未缴就视为未完成签署。陈男虽说曾被公司职员告知,可等土地整理好再补交,但他提出的对话纪录,只看到他不断追问,对方回复「是」字,无法证明在收不到保证金情况下仍让契约生效。

另外,台盐绿能与委托公司多次请陈男处理准备工作,好依契约内容申办绿能设施审查,他没处理也没交履约保证金,后来委托公司终止委托,台盐绿能发函表示契约未生效,看不出有预先玩弄手法或故意不让契约成立,难认有违反诚实信用。

陈男主张,他施工提前收成虱目鱼,损失约130万元,原有工寮、地下电缆与增氧机遭拆除,加上自费挖凿地下水井33万元,自估信赖利益损失245万元;又依鱼塭池数、放养量与鱼价推算,认为若契约履行4年可获利561万6000元,把预期获利一并列入求偿。

台南地方法院检视简报资料,只见内部推估,缺乏具体计算基础,陈男对各项损害及金额都未尽举证责任,而且缔约过失只能请求信赖利益,不能把将来可能赚到的盈余算成损害,因此判他败诉,诉讼费用6万7839元由陈男负担。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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