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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地院近日审结,判处两名少年及其监护人各需赔偿少女50万元。(记者吴升儒摄)
新北市一名廖姓少年去年3月27日凌晨,邀请少女小妤(化名)前往友人家中玩猜拳游戏,输家需喝酒或脱一件衣服。结果小妤运气太差,脱掉全身衣物。未料,廖姓少年约来杨姓少年,见其脱光躺在床上,竟然强行性侵。少女父亲得知后,对两人提告并提告求偿,但廖姓少年的父亲仅愿以1万元和解。新北地院近日审结,判处两名少年及其监护人各需赔偿少女50万元。 检警调查,廖、杨2人于案发当时,得知少女因输拳脱光衣物,仅以棉被覆盖身躯,竟联手性侵对方;少女父亲得知后,陪同女儿报警,经少年法庭审理后,判处两名少年入感化教育处所施行感化教育。 请继续往下阅读...
少女父亲另也对两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出侵权行为损害赔偿告诉,分别求偿100万元。 廖姓少年及其父亲辩称,当日晚间是少女自愿参加猜拳脱衣游戏,并未违反其意愿要求她脱衣服。廖父更称,虽然孩子做得不对,但对方显有过失,愿意以1万元与对方和解,至于少女开出和解金额100万是天价。 杨姓少年法定代理人则称,已经想办法尽到监督责任,无法负担对方请求的100万元,顶多能负担1万元。 法官审理后认为,杨、廖姓少年性侵少女造成其身心严重伤害,而两名加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未提出证据证明有进行监督并未疏懈,或纵加以相当监督,而仍不免发生损害等情形。 法官认为,依被害少女受侵害所受精神上痛苦等情状,两名加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应负连带责任赔偿各50万元,共计100万元。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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