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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岁独子不满手机被没收刺母20多刀致死 判19年10月吓得全身发抖

发布时间:2025-12-03 15:29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18岁独子陈姓男子不满手机被没收,狂刺母20多刀致死,高院今依家暴杀人罪判刑19年10月,陈聆判后,吓得全身发抖。(记者杨国文摄)

18岁独子陈姓男子不满手机被没收,狂刺母20多刀致死,高院今依家暴杀人罪判刑19年10月,陈聆判后,吓得全身发抖。(记者杨国文摄)

桃园陈姓18岁高职生与母亲相依为命,去年6月毕业前2天,因不满妈妈控管其手机及不支持他升学,趁她睡著之际,用水果刀朝头部、胸口等要害狂刺20多刀,事后打119求救,母亲仍伤重不治,桃园地院国民法官庭依杀害直系血亲尊亲属罪判陈19年10月徒刑,陈上诉坦承犯错,请求减刑,判刑勿超过17年,高等法院今判决驳回,仍判19年10月徒刑,可上诉。

高院上午宣判陈男19年10月徒刑时,他面露惊讶表情,并全身发抖,尤其双手抖动不停,媒体问他「判决太重吗?」、「要上诉?」陈低头未回应,步上囚车。

检警调查,陈男是家中独子,与母亲住在桃园八德区。去年6月1日上午11时10分,当时18岁的陈男因升学与生活问题想和母亲沟通,但母亲拒绝讨论,他感觉人生被否定,一时愤慨,到厨房拿了水果刀进入母亲房间,朝熟睡中的母亲的头、胸等处狂刺20多刀,陈母当场血流如注。

陈男行凶后呆坐家中,上午11时30分以客厅电话拨打119,救护人员到场后先施以急救并送医,陈母仍于当天下午1时不治。警方获报于案发后不久的11时56分到场,员警依现场迹证,认定陈男涉有重嫌,陈男亦坦承犯行。检方依杀害直系血亲尊亲属罪起诉他。

桃园地院国民法官庭认为,陈男案发时仅18岁,自小患有自闭、过动、强迫等精神疾病,并诊断具反社会人格倾向、情绪控管困难,但持刀对母亲连续攻击逾20处,并多刀刺中要害,行为凶残、杀意坚决,也不符合自首、刑法第59条减刑规定,判陈男19年10月。检方和陈男不服判决,均上诉高寺法院。

高院审理时,替陈男进行精神鉴定的八里疗养院林姓精神科医师证称,陈男虽患有自闭症,但并无智能不足情形,其犯案时有辨识违法能力,但情绪控管比一般人差,因无法控制冲动而铸下大错。

陈男突然质问「我的精神疾病是先天或是后天造成?」林姓医师答称,自闭症和适应障碍是天生,性格养成则是后天因素。

陈男和律师提出3项主张,请求给予陈男减刑,及判刑不超过17年徒刑,包括陈男符合自首减刑规定、依刑法第19条规定给予减刑及患有多重精神障碍,犯案时辨识违法能力不足,请求酌予减刑。高检署检察官则认为,一审判刑过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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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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