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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县山区道路406面行车标志去年10至11月间遭杨嫌偷走变卖。(中埔警分局提供)
屏东县杨姓男子缺钱花用,去年10至11月间利用Google街景搜寻偏僻路段,前后5次窃取嘉义县山区道路反光牌、方向导引牌等标志牌共406面卖变,造成公路单位损失金额约121万元。嘉义地院日前依加重窃盗罪判处杨男有期徒刑1年10月。可上诉。 检警调查,45岁杨男因缺钱花用,先以Google街景图搜寻目标后,于去年10至11月间前后5次特地从屏东跑到嘉义做案,并锁定山区车流、人烟较少的地方下手。 请继续往下阅读...
杨男陆续在番路乡、中埔乡及大埔乡原多处山区道路,使用充电式电动板手窃取406面道路标志反光牌及方向导引牌,再卖到资源回收场,造成公路单位损失金额约121万元。 警方经调阅监视器及車牌辨識系统,于去年12月10日持搜索票至屏东县杨男住处搜索,查获作案工具,另于屏东某回收场查扣杨男变卖的交通标志牌。 法院指出,杨男并非无谋生能力,不思循正当途径赚取所需,却持续窃取公共设施,侵害公部门财产并影响用路人安全;审酌杨男犯后始终坦承不讳,依法均属加重窃盗,依5罪分论并罚,定应执行徒刑1年10月。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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