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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方认定,朱男明知施用毒品后驾车极易致生事故,仍无照上路,且闯红灯造成他人死亡,行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依法起诉。(记者刘咏韵摄)
新北市汐止区朱姓男子施用多种二级毒品后,于无照前提下驾车上路,闯红灯左转时与对向直行机车发生猛烈碰撞,造成骑士曹姓男子多重创伤,经抢救仍于当晚不治。士林地检署侦结后,依不能安全驾驶致死、施用二级毒品、无照驾驶等罪嫌予以起诉,案件将转由国民法官庭审理。 起诉书指出,朱男于今年8月5日清晨1时,先在汐止住处将二级毒品「依托咪酯」置入电子烟主机加热吸食;同日上午9时,再以玻璃球吸食器加热甲基安非他命。他明知施用毒品会影响判断、反应能力,却仍于下午2时15分罔顾危险,甚至在未取得驾照的前提下驾驶自小客车出门,准备接同事上班。 请继续往下阅读...
检方指出,朱男沿汐止大同路一段往台北方向行驶,下午2时23分行经民权街口准备左转时,未注意号志仍为红灯,竟在无视灯号管制下贸然左转。当时曹姓男子骑著重型机车于对向外侧车道直行,因距离过近闪避不及,双方车头猛烈撞击,曹男整个人被撞飞倒地,当场重伤。 曹男遭受头部外伤并颅内出血、胸椎与肋骨多处骨折、胸腔与腹腔大量出血、肝脾肾等脏器破裂、骨盆腔骨折及四肢擦挫伤等多重创伤,送往三军总医院紧急开刀抢救,虽短暂恢复生命迹象,但因伤势过重,当晚宣告不治。 警方获报到场后逮捕朱男,朱男同意搜索,警方在车内后座起获含甲基安非他命的白色或透明晶体3包、褐色晶体1包,依托咪酯白色晶体1包、黏稠液体 1 瓶,以及吸食器、玻璃球等工具。其后送验尿液,结果显示安非他命浓度、甲基安非他命、依托咪酯皆超过行政院公告标准。 检方认定,朱男明知施用毒品后驾车极易致生事故,仍无照上路,且闯红灯造成他人死亡,行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依刑法第185条「服用毒品不能安全驾驶致死」等罪嫌将他起诉。 ☆少一份毒品就多一份健康,自由时报提醒您远离毒品☆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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