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检察院做到疫情防控期间监督不缺位,确保社区矫正人员不脱管。该院通过采取灵活监管方式,共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8次,发现并解决问题11件,对辖区内174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逐人梳理,做到底数清、类别明,未出现脱管、漏管情况。
一是工作不间断
疫情初期,该院组织干警提前返岗,一一核对全县社区矫正人员情况,同时积极与县法院对接,完善入矫人员交接手续,避免因交接不及时造成矫正人员处于失控状态,同时事先约定对入矫和解矫宣告时间,分时段个别进行,最大限度防止可能出现的交叉感染。
二是监管不放松
利用电话、微信等了解各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涉疫排查情况、社区矫正严管对象手机定位管理情况、社区矫正人员教育学习的情况,以及各司法所在疫情期间入矫和解矫宣告的工作措施。按照分包任务,及时与负责社区矫正人员所居住区域疫情防控工作的单位部门取得联系,确定疫情期间人员活动轨迹后,与县司法局定位信息对比,防止出现定位不准的情况。
三是帮教不停步
督促司法所利用信息化手段,对社区矫正人员加强科学防疫和相关法律法规教育,规范居家自学、灵活进行思想汇报等,引导其自觉服从社区防疫安排,规范防疫期间矫正行为;同时在保障自身防控安全的同时,积极引导社区矫正对象成为疫情防控的“参与者”、志愿者,切实提高矫正质量。
中工全媒体:(刘豪杰 吕均炜)编辑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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