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7-18 16:28 来源:湘江时报 作者:水中花 |
2003年,张家界国泰影视传媒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冯轩在张家界永定区投资创建了一家新型砖厂。2012年,因张家界旅游立市需要,砖厂被迫关闭。为寻求岀路,他利用砖厂用地引进资金修建政府保障房。由于各种原因,项目至今未能实施。
而在与当地多次征拆谈判后,其合法经营了近20年的砖厂土地、建筑物却被相关部门以“未取得任何批准手续”为由不予补偿。
据了解,2001年国家要求关闭粘土砖厂并禁用粘土砖,鼓励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张家界国泰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公司”)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在经过环境评估、地质检测、计委立项等流程后,于2003年创建了一家年产4000万块标准砖、有100多人上岗就业的大栗坡页岩砖厂。
(大栗坡页岩砖厂关闭前厂区一角。)
(大栗坡页岩砖厂被拆后。)
2012年,因张家界旅游立市提质升级需要,相关部门对合法经营的大栗坡页岩砖厂以环保不达标为由,对其强行关闭。在听证会上,相关各方一致认为:砖厂关闭是企业对张家界旅游发展所作出的牺牲和贡献!
2013年7月25日,针对被关闭的大栗坡页岩砖厂,永定区相关部门专门批复国泰公司:“按照‘一厂一策’的原则,同意将大栗坡页岩砖厂及其周边部分土地用于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支持你公司砖厂关闭后寻求新的出路;你公司在收到批复后,应积极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区政府将在相关政策内给予你公司适当支持;区直各相关单位将在你公司进行项目申报、建设的各个环节给予你公司支持,并提供优质服务。”
2015年2月3日,永定区再次批复国泰公司。在原有的支持政策上,进一步明确:“……你公司建设的保障性住房部分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考虑到企业困难,商业开发部分优惠政策的享受可在相关政策范围内给予支持或上报请求支持;你公司建设的保障性住房视项目进展情况,可纳入2016年项目计划,按法定程序,根据需要进行采购,具体采购数量和价格按相关规定另行商议确定;该项目的立项和相关手续办理,由你公司自行到有关部门进行办理,区有关部门予以支持。若涉及征地拆迁,区有关部门按相关规定给予支持……”。
基于当地出台的种种优惠政策,国泰公司积极运作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并得到了张家界市相关部门的支持。2017年,永定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所属张家界天安棚改有限公司与国泰公司下属张家界亨鑫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鑫置业”)签定了600套、总面积约8万平方米的商品房源预定购合同。
2018年,张家界市规划局界定了大栗坡砖厂“项目大部分土地(约41亩)已经明确业主即张家界亨鑫置业有限公司(国泰公司下属公司)”。
至此,国泰公司经招商引进了资金,并协助张家界市有关部门申报该宗用地农转用。然2018年11月13日,永定区有关部门在上报大栗坡砖厂用地时竞称“该违法主体已经不存在,无法处理到位,因此本次报地地类认定返回原地类上报”,从而给报地工作制造难度和降低该宗用地价值。导致大栗坡页岩砖厂用地2019年5月10日才获得湖南省农转用审批。
2018年7月26日,亨鑫置业给张家界市相关部门账户汇入500万元,作为大栗坡页岩砖厂用地上报、摘牌和征地拆迁的信用保证。随后,亨鑫置业配合大庸桥街道办及征拆指挥部进行征地拆迁工作,还为其提供办公场地和食堂并承担相关费用。
2020年12月,亨鑫置业又组织3200万元资金作为征地拆迁和该宗用地摘牌保证金存入张家界市建行三方管控。但由于征地拆迁一再延误,摘牌遥遥无期,开发商无奈撤回了3000万元的摘牌押金。
国泰公司负责人透露,2004年大栗坡页岩砖厂就已对该宗用地办理了申报,湖南相关部门也下达了缴费通知单。因张家界2004年委托国泰公司筹拍《贺龙元帅》而把砖厂转租给別人经营,公司全力以赴拍摄电视剧。有鉴于此,张家界市于2005年发文呈请湖南省免缴大栗坡页岩砖厂的征地规费,然由于请示一直未果,错过了当时办证简便费用少的机会。而现在,办理该宗用地手续不仅费用增加百倍以上,还要走挂牌程序,使亨鑫置业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2019年5月,大栗坡页岩砖厂用地正式进入征地拆迁程序。国泰公司下属亨鑫置业应大庸桥街道要求,为其支付40万元征地拆迁费用。然在没有达成任何协议的情况下,大庸桥征地拆迁指挥部违反程序对砖厂部分建筑物进行拆除。拆迁指挥部对两座2600多平方轮窖按废弃标准估出9万元补偿,把3000多平方米窑顶房屋当作棚按180元/平方补偿,对占地40多亩的整个砖厂及一切建筑物及附着物共67项,只愿补偿几百万元。
2020年底,大庸桥征地拆迁指挥部为应付张家界市督查进度,对砖厂砖混结构房屋签定了分户补偿协议,并承诺其他项目已记录有数据日后再议。可是将砖厂设施拆除后,征拆指挥部却把所签协议,连同永定区2013年、2015年两次对国泰公司的批复和2004年航拍图一概否认,对张家界市的补偿政策和规定也置若罔闻。
按照张家界市征地拆迁补偿办法,以砖厂轮窑为例:两座轮窑各90米长共48门,12.97万元/门,共48门应该补偿622万元;窑顶简易房屋共3450平方,计价1180元1平方,应补偿407万元。仅这两项按规定补偿就不止1029万元。但大庸桥征拆指挥部和永定区征地拆迁中心却多次以160多万元、600多万元、700多万元随意估价。
另据了解,大栗坡页岩砖厂在2001年建厂时,对砖厂红线范围内的40亩土地已经按照当时的补偿给了村组和农户补偿,并有相关手续。2020年12月,在大庸桥拆迁指挥部主持下,国泰公司又应社区、村组的要求,重新签定了砖厂用地增加补偿15万元的协议。
证据显示,该补偿协议是2020年12月20日签定,指挥部和办事处却故意把协议书日期打印为2018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协议约定,“砖厂红线范围内一切补偿归砖厂所有”。但当增加的15万元给付后,大庸桥征拆指挥部和社区、村组就不认账了,并把国泰公司应得的土地征收补偿款付给了社区、村组。
针对大栗坡页岩砖厂征收补偿问题,国泰公司多次向永定区反映。2022年6月6日,永定区相关部门作出《不予补偿决定书》,“决定书”称,“你公司所属的大栗坡原页岩砖厂的土地、建筑物未取得任何批准手续,土地属大栗坡社区六组所有。
大栗坡原页岩砖厂不符合《张家界市集体土地征收及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张政发〔2018〕7号)关于合法砖厂的补偿政策,鉴于此作出以下决定:对你公司所属的大栗坡原页岩砖厂决定不予补偿。”
从补偿160万、600万、700万,到不予补偿。在与当地多次征拆谈判后,国泰公司合法存续了近20年的大栗坡砖厂土地、建筑物等,被以“未取得任何批准手续”为由不予补偿。
对此,湖南见田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向峰表示,大栗坡页岩砖厂已合法经营二十多年,从被责令关闭到法院强制执行,只字未提其“未取得任何批准手续”。2013、2015年,永定区曾两次发文批复国泰公司,针对其被关闭的大栗坡页岩砖厂专门出台了“一厂一策”扶持企业。因此,当地以“未取得任何批准手续”为由不给予拆迁补偿,显然是不合适的。
另外,根据有关规定,永定区相关部门批复国泰公司的两个文件完全具备法律效力。
对此,本网将继续关注。(龙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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