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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经纪人与旗下小姐同居生子,遭妻求偿百万,示意图。(资料照)
新竹某酒店经纪人徐男对旗下小姐自称老公,且被妻子雇请征信社跟监,发现二人有同居事实,妻子愤而向老公求偿百万,新竹地院审理后认为徐男让妻子深感痛苦,判赔12万元。 结婚育1子的张女说,先生徐男与刘女外遇,多次在深夜接刘女下班并留宿在刘家,两人嗣偕同遛狗散步,俨然已同居,徐男住院期间,刘女则如家人般陪病及办理手续,两人在电话中对话暧昧、徐男自称老公,两人亦出游多次,违背婚姻忠诚义务,徐男视婚姻为儿戏,对家庭毫无责任感,对自身不忠行为全无反省之意,刘女近期更产下一子,婴儿至医院就诊时,是徐男以揹带揹其就诊,可见婴儿为两人所生。 请继续往下阅读...
张女发现后身心受创,心情悲痛,受有精神上痛苦,愤而对徐男求偿100万元。徐男则说自己是酒店经纪人,刘女是旗下小姐,她把自己当哥哥、老板,有时喝醉酒打电话过来,他为安抚她就自称老公,这是为了工作。小孩是刘女和男友生的,不是他的种。 法官调查,徐男明知自己尚未离婚,竟在与刘女通话时以老公身分自居,可见两人互动亲暱,已非单纯老板与员工关系,又两人对话内容与工作毫无关联,徐男以为了工作、安抚员工等语为辩,显属无据。 法官审酌徐男未选择在距离住家较近的停车场,而是在距离住家10分钟步行路程的刘女住处大楼租用车位,所为已不符常情,且徐男对刘女自称老公、于清晨接送小三返家后未久,随即再次前往小三住处陪同其外出共同遛狗,及小三深夜陪徐男就医及陪同出院等情节观之,显已逾越一般男女正常交往分际,已达破坏婚姻关系程度,非身为配偶可得忍受,足令妻子精神上感受莫大痛苦且情节重大,最后判赔12万元。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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