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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患院前放送「害死我弟弟」 新光医院拒和解:医疗暴力零容忍

发布时间:2026-01-29 17:48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新光医院副院长洪子仁说明院方立场。(洪子仁提供)

新光医院副院长洪子仁说明院方立场。(洪子仁提供)

一名男子去年在新光医院门口以扩音器指控医院害死弟弟,法院判决诽谤罪成立,处4个月徒刑、可易科罚金12万元。新光医院表示,该男曾要求和解,但院方对医疗暴力零容忍,坚持不和解,确保医疗人员与病患安全。

判决书指出,被告纪姓男子本身是新光医院洗肾室病患,因不满自身就医过程,自认受到不当对待,于2025年3月3日深夜及隔天下午,驾车停在医院大门前的公共道路上,透过扩音器反复播放质疑内容,像是「我弟弟会不会被害死在新光圣贤洗肾室?」等语,甚至点名新光医院董事长吴东进、院长侯胜茂及多名院方人员,引发不少路过民众侧目。

法院调查现场录音、影像及相关证人证词后认定,纪男的说法完全没有事实依据,其弟弟也从未在新光医院接受治疗。即使相关言论以「疑问句」方式呈现,仍足以让一般民众误以为医院涉及害死人等严重不法情事,已对医院名誉造成实质损害,因此认定构成诽谤。

新光医院副院长洪子仁受访时表示,纪男确实是洗肾室患者,但其弟弟与新光医院并无任何医疗关系。他也透露,对方曾主动提出希望私下和解,但院方对任何形式的医疗暴力、恐吓或滋扰医疗机构行为皆采取零容忍态度,必须透过司法途径严正处理,才能确保医护人员与病患都能在安全、稳定的环境中工作与就医。

此外,法院也提到,纪男过去曾多次以相似方式表达诉求,并曾以广播方式诽谤公务人员,指控时任食药署长吴秀梅与前卫福部长陈时中涉及不当关系、收受红包等,当时已遭判处有期徒刑2个月,可易科罚金6万元。此次再度判刑,也再次凸显司法对不实指控及干扰医疗行为的严正立场。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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