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法院今就小提琴家陈誉遭路怒男郑顺翔持刀攻击案宣判,仍认定郑仅构成伤害罪,判刑1年6月,全案确定。(记者刘咏韵摄)
小提琴家陈誉前年开车行经新北市三重区时,因行车纠纷遭男子郑顺翔持刀攻击,造成手臂肌腱与神经撕裂伤,一度影响音乐生涯。一审判刑4年,二审依伤害罪改判1年6月,最高法院审理后,认为二审量刑尚属适当、驳回上诉,全案确定。 判决指出,案发于2022年1月6日晚间9时许,郑顺翔驾车行经三重区正义北路时,企图从外侧车道切入内侧车道,遭同向行驶的陈誉鸣喇叭示警。郑男心生不满,待双方车辆停等红灯时,郑竟持水果刀开启陈车驾驶座门,朝陈连挥10余下,陈举手防御仍被刺中左前臂,并遭拳击脸部,导致前臂深切割伤、屈肌部分断裂及正中神经分支受损。陈报警后,警方循线逮捕郑送办。 请继续往下阅读...
一审新北地方法院依重伤害罪判刑4年,毁损罪部分则处3月、可易科罚金;二审改判1年6月,高等法院审酌医疗鉴定与伤势,认为虽造成受害人手部功能受限,但未达刑法第10条所称重大难治之伤害程度,法官衡量双方事后无再冲突、被告坦承部分犯行并表悔意,仍依一般伤害罪,量刑1年6月。 最高法院审理后,认判决认事用法并无违误、维持二审判决,今驳回上诉,全案定谳。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