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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认为王姓男女态度不佳,除向院方求处重刑外,刘妇女儿转帐的人民币1万1千元也被视为犯罪所得没收。(资料照)
真是得不偿失,51岁王姓女子因刘姓妇人欠他14余万元迟不归还,找来34岁王姓男子帮忙,还透过共同友人邀约方式控制刘妇行动,王男除动手打人,还用滚烫沸水浇淋劉妇身体,逼得刘妇向友人、女儿借钱还债,事后刘妇提出告诉,检察官认为两人态度不佳,除向院方求处重刑外,刘妇女儿转帐的人民币1万1千元也被视为犯罪所得没收。 检察官认为被告2人嗣后仍然矢口否认犯行,就各自涉案情节避重就轻,犯后态度不佳,以及主要攻击刘妇为王姓男子等情,请院方斟酌上情,就以强暴方式剥夺他人行 动自由部分分别判处被告王姓女子、王姓男子有期徒刑2年及2年6月,就强盗部分分别判处被告王姓女子、王姓男子有期徒刑7年6月及8年,以资惩儆。 请继续往下阅读...
检警调查,王姓女子因不满劉姓妇人积欠14余万元债务甚感不耐,邀请王姓男子协助,于去年7月18日透过共同邱姓友人邀刘妇聚餐,劉妇不疑有他而应允前往,而被王妇、王姓男子控制行动;王男除质问劉妇为何欠钱不还,紧接著即掌掴劉妇又徒手殴打多下,劉妇虽哭泣求饶,王男毫不理会,又持滚烫沸水浇淋劉妇身体多处,劉妇不得已才向中国邹姓友人借款人民币1万6700元,又要女儿汇款人民币1万1000元才偿还债务,刘妇脱困后向警方提出告诉。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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