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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女与人夫偷情逾1年,每月发生关系5至8次,彰化地院审理,认黄女侵害配偶权,判赔30万元。(资料照) 
    
彰化一名人妻发现老公频繁「加班」,竟是与女同事黄女偷情,不仅在办公室多次发生性行为,还趁她带孩子出国期间登堂入室过夜。人妻愤而提告,黄女事后虽在超商外下跪求和解,法院审理认定,丈夫亲笔自白书「每月5-8次」,确认黄女侵害配偶权,判赔30万元。 判决书指出,原告与丈夫于2014年结婚,育有一子。丈夫与黄女为同事,2023年5月起「超出朋友界线」,在办公室会议室、茶水间等处偷情,丈夫亲笔自白两人每月发生关系5至8次。2024年初,人妻出国期间,黄女还入住夫妻住所,在主卧共度一夜。 请继续往下阅读...     
    
            
    
    
    
            
    
奸情曝光后,两人仍未收敛,持续透过通讯软体联系,甚至在视讯中裸露私密部位;同年7月,更两度在彰化某7-ELEVEN停车场及厕所发生性行为,行径大胆。人妻掌握对话纪录、截图与丈夫自白书后提告求偿。 黄女辩称证据是人妻非法取得,且双方已在超商外「下跪道歉」达成和解;并反指人妻以红漆在床垫上写下「谈恋爱请找单身男子」等字句,放在她工作地门口示众,害她精神受创。 但法官审酌,对话纪录、视讯与自白书均具证据力,且黄女未能提出书面和解证明;至于红漆床垫一事,法院认为属情绪反应与合理维权,不构成侵权。最终考量双方收入与情节,认定求偿60万元过高,改判黄女应赔偿30万元,全案可上诉。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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