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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3帐户供诈团洗钱 妇人赔偿10万判缓刑

发布时间:2025-07-08 15:14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苏妇提供名下共3个金融帐户给诈团,致1名被害人被骗走10万元,法官审酌苏妇已赔偿被害人损失,判她缓刑2年。(记者林嘉东摄)

苏妇提供名下共3个金融帐户给诈团,致1名被害人被骗走10万元,法官审酌苏妇已赔偿被害人损失,判她缓刑2年。(记者林嘉东摄)

〔记者林嘉东/基隆报导〕 苏姓妇人提供自己名下共3个金融帐户给诈骗集团使用,成为非法资金洗钱工具,导致1名被害人被骗走10万元。基隆地院审理时,苏妇坦承犯行,已赔偿被害人10万损失;法官审酌苏妇坦承犯行,并已赔偿被害人,犯后态度良好,依洗钱防制法判苏妇拘役50天,缓刑2年。

苏姓妇人被控于2023年11月间,以通讯软体MESSENGER与暱称「张郁昕」的男子,及以通讯软体LINE与暱称「kylie.瑄」连络后,提供她名下3个金融帐户给「kylie.瑄」使用。

苏妇提供3个帐户后,诈团假冒被害人小孩需钱孔急,致被害人信以为真,汇10万元积蓄至苏妇的户头,被害人察觉有异,惊觉被骗后报案;警方获报通知苏妇到案后,将苏妇依洗钱防制法函送法办;检方认定,苏妇提供名下3个帐户供诈团使用,作为洗钱管道,已让非法资金层层分流逃避追查,将苏妇依涉犯洗钱防制法罪嫌起诉。

法官审理时,苏妇坦承犯行,并赔偿被害人被骗走的10万元款项;法官审酌苏妇坦承犯行,已与被害人成立调解,犯后态度良好,依洗钱防制法判处苏妇拘役50天,得易科5万元罚金,缓刑2年。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原文地址: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510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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